[摘要] 鞍山市2015秋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的政策优惠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届房展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与契税补贴相关通知公布如下。
根据市政府决定,鞍山市2015秋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的政策优惠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本届房展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1、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小于等于90平的普通住宅,契税全额补贴(不分首套住宅和二套及以上住宅、不分一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具体如下:
①小于等于90平的首套住宅,按1%缴纳契税后,补贴1%;
②小于等于90平的二套及以上住宅,按3%缴纳契税后,补贴3%。
2、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普通住宅,契税实际按0.5%缴纳(不分首套住宅和二套及以上住宅、不分一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具体如下:
①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首套住宅,按1.5%缴纳契税后,补贴1%;
②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二套及以上住宅,按3%缴纳契税后,补贴2.5%。
3、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大于等于168平的住宅,按4%缴纳契税后,补贴2%。
4、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非住宅,按4%缴纳契税后,补贴1%。
(二)适用范围
1、购买一手新建商品房:
(1)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2)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全额购房款的后一张发票(且此后一张发票的金额必须大于该购房人领取的契税补贴额)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3)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2、购买二手房:
(1)二手房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的,要求《鞍山市所有权房屋交易估价表》的报告提出日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2)下列情形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a、交易类别为赠与、继承、互换或分割的;
b、2015年10月1日前已进行价格评估的二手房。
(三)补贴办法
符合本届房展会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可于以下时间,持相关要件,到铁西办证大厅契税补贴窗口领取契税补贴。
发放时间:
1、2015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11月14-15日休息),每天发放。
2、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每周周四发放。
如有变化,详见铁西办证大厅通知。
领取补贴所需要件:
1、一手新建商品房
(1)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10月30日以后缴纳契税的为《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联原件;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如是他人代领,则需同时提供购房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二手房
(1)《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10月30日以后缴纳契税的为《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联原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如是他人代领,则需同时提供购房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维修资金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城区范围内一手新建商品房并交存维修资金的,按应交存金额的50%收取,缓交50%。
(二)适用范围
1.享受维修资金优惠政策的一手新建商品房,不分个人购买与否,住宅、非住宅均享受。
2.要求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具全额购房款发票的时间均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期付款交齐全额购房款的后一张发票须在上述时间段内。
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具购房首付款发票(首付款发票总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的时间均须在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三)交存办法
1、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可于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铁东、铁西、立山的办证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办理。
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汤岗子新城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经开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相关业务办理。
2、办理维修资金交存手续时须提供下列3个要件:
购房款发票原件;
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二手住宅交易手续费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二手住宅,交易手续费减至3元/平。
(二)适用范围
1、仅限于城区范围内的个人购买二手住宅。
2、下列情形不享受优惠政策:
(1)交易类别为赠与、继承、互换或分割的;
(2)个人之间交易城区范围内的使用权住宅;
(3)2015年10月1日前已进行价格评估的二手所有权住宅。
(三)缴纳办法
符合上述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可于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持《鞍山市所有权房屋交易估价表》缴纳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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