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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公示名单

千山晚报  2015-12-21 09:25

[摘要] 待12月30日公示结束正式公布后,我市将步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鞍山市被列入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拟命名名单,目前进入公示阶段,待公示结束正式公布后,我市将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国家园林城市是国家住建部组织评选的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截至2014年,国家共进行了15批次的评选,近290个地级市已有近170个城市入选国家园林城市。我省已先后有沈阳、大连、铁岭、本溪、丹东、葫芦岛等6个城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早在2013年初,我市启动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并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今年我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

为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鞍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宜,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三年来我市以打造“千山脚下园林城、万水河畔新鞍山”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功能和形象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独具特色的中国北方钢铁城市的风姿开始展现。三年间,全市多元化投入绿化资金逐年增加,累计完成投资近14亿元,新增城市绿地375公顷。2013年底,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66%、绿地率达到38.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2平方米。

目前,我市已通过国家园林城专家组评审,进入公示阶段,待12月30日公示结束正式公布后,我市将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今后,市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完成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人居环境,全力推动美丽鞍山建设,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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