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3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市将于12月7日上午9时在胜利宾馆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23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市将于12月7日上午9时在胜利宾馆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本次听证方案要点包括: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辽宁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热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下降和其他成本变化、统筹兼顾减轻群众负担和保证供热安全、充分保证当前热价合理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依据供热成本监审结果,综合考虑未来影响供暖成本变化因素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拟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将鞍山市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下调2元,即锅炉、热电联产供热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28元下调为26元。余热水供热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22元下调为20元。
参加听证会人员共2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6名。此外,还有旁听人员5名,并邀请《鞍山日报》、鞍山广播电视台、《千山晚报》等新闻媒体到听证会现场进行采访,保证听证会的公开、透明。
《关于鞍山市供热价格的听证方案》近期将在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www.asdrc.gov.cn/)上全文登载,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邮箱huanxdgg@sina.com反馈到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