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6日开始,我市税务部门开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新公告——购房者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开具“单身证明”等婚姻证明。该政策目前已在鞍山落地执行。
10月26日开始,我市税务部门开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新公告——购房者在申请办理家庭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开具“单身证明”等婚姻证明。该政策目前已在鞍山落地执行。
据了解,从10月26日开始,先开婚姻证明再去为房屋缴纳契税的繁琐程序已被免除。根据政策规定,购买家庭所购房屋为家庭普通住房时,可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当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米时,按优惠只需缴纳1%的契税。以前,对申请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通常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或婚姻证明。
10月26日,鞍山地税局开始执行这一新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而若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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