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鞍山2015秋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即将举行,优惠政策以及优惠政策试用期公布。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鞍山市城区范围内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手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均可以享受本次优惠。
为进一步繁荣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促进我市商品房销售,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指示举办鞍山市2015秋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
一、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1、时间: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
2、房源:鞍山市城区范围内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手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
二、优惠政策
(一)契税补贴
1、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小于等于90平的普通住宅,契税全额补贴。(不分首套住宅和二套及以上住宅、不分一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具体如下:
①小于等于90平的首套住宅,按1%缴纳契税后,补贴1%;
②小于等于90平的二套及以上住宅,按3%缴纳契税后,补贴3%。
2、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普通住宅,契税实际按0.5%缴纳。(不分首套住宅和二套及以上住宅、不分一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具体如下:
①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首套住宅,按1.5%缴纳契税后,补贴1%;
②大于90平且小于168平的二套及以上住宅,按3%缴纳契税后,补贴2.5%。
3、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大于等于168平的住宅,按4%缴纳契税后,补贴2%。
4、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非住宅,按4%缴纳契税后,补贴1%。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缓交5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购买城区范围内一手新建商品房并交存维修资金的,按应交存数额的50%收取,缓交50%。(不分个人购买与否,住宅、非住宅均享受)
(三)减少二手住宅交易手续费
在房展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二手住宅,交易手续费减至按3元/平收取。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2015秋季房展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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