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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案数量逐年增

鞍山日报  2015-04-19 08:13

本报讯(首席记者许珂)昨天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铁东、铁西、立山区等法院受理物业与业主之间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且每年都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中,超过九成都是业主成为被告,而结果也大多是业主败诉。

据了解,2013年,铁东法院共接到4054件民事案件,其中因为物业费纠纷的案件有524件,占民事案件的12.9%。2014年,民事案件为4946件,其中物业费纠纷案件有560件。据民庭法官介绍,从2010年以来,物业费纠纷案件数量,每年都呈上升趋势。而立山法院、铁西法院接到的民事案件中,因物业费纠纷的民事案件也是逐年增多。

在众多的物业纠纷案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以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约占九成,而业主败诉比例高达90%。发生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终都可以归结到物业服务管理的质量上。还有的业主因与开发商出现矛盾,继而不缴纳物业费。拖欠物业费越积越多,物业公司只能起诉业主,大多是向业主追讨物业费,而其中有的人欠缴的物业费甚至达到三四万元。

另外,物业纠纷案件还有个特点——物业公司状告业主,其中很多业主是多年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数次催讨无果后,采取诉讼途径而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从而维持自身正常运行。铁东法院有关人士说,现实的物业管理过程中,一些业主能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上的瑕疵证据,但物业管理服务针对广大业主,业主利益角度不同,物业管理服务不可能让每个业主满意,且有些瑕疵也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能解决的范围,业主以不满意为由拒交物业费,只能使物业管理服务更加恶化。因此,在法律实践上,考虑到全体业主的利益,业主在物业纠纷案件中容易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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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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