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助力大众创业,鞍山在非税收入上有实实在在举措。
助力大众创业,鞍山在非税收入上有实实在在举措。25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我市正在落实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另外还将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减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据了解,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的有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等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的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将全面清理,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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