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鞍山春季房展会将于201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在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举办。自3月15日至4月23日,购房者即可享受房展会优惠,更可享各参展楼盘专属让利优惠。
编者按:鞍山春季房展会将于201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在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举办。自3月15日至4月23日,购房者即可享受房展会优惠,更可享各参展楼盘专属让利优惠。
鞍山市2014春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实施总方案一览
房天下讯 为进一步繁荣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商品房销售,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指示,拟举办鞍山市2014春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展会主题
春满钢城,宜居鞍山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历时5天。
2、地点: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三、参展条件
仅鞍山市城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可以报名参展。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其可售房源可以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展会期间进行展示。
四、参展形式
本届房展会预计参展企业70家、参展项目90个,参展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将通过沙盘模型、三维效果图、视频宣传片、网络展示、展厅内外条幅、电子屏幕广告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展出新建商品房,供广大市民参观选购。
五、展馆设置
本届房展会的主会场设在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其中一、二层为销售展示区,三层为行政服务区,设立政策咨询窗口、产权交易登记受理一条龙服务窗口、金融服务窗口等。同时,在铁东、立山两个办证大厅设立分会场,为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服务。
六、优惠政策
(一)契税补贴
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的,按建筑面积15元/平给予契税补贴。
(二)缓交维修资金
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交存维修资金的,按应交存数额的70%收取,缓交30%。
(三)购房补贴
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购房补贴,由开发企业垫付。特价房、让利房、打折房等均可同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具体操作办法以“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为准。
七、主题活动
(一)开展新建商品房让利活动。要求全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在本届房展会期间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特价房源除外),再给购房人一定的让利,让利幅度应在2%左右。
(二)开展新建商品房特价销售活动。要求全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每个项目在本届房展会期间至少推出5套特价房源,其价格在让利活动的基础上,再优惠3%——5%。
(三)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有奖活动。3月15日至4月22日期间(以商品房网上备案数据为准)购买城区范围内提供奖金赞助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均有机会赢得购房大奖。现场摇奖仪式将于4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
(四)开展房贷通活动。由担保公司作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购房借款的保证人,在购房人足额交纳首付款后,担保公司为购房人先行垫付剩余房款,待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成功后,发放的贷款再划付给担保公司。
八、便民服务
(一)展会期间,我们会在主会场设立观展指南、展位分布图、参展楼盘及销售价格一览表等信息,方便市民参观。
(二)我们将在主会场三楼咨询窗口提供商品房信息查询服务,方便市民了解所关注楼盘的情况,包括房源状态、销售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做到清清楚楚购房、明明白白消费。
(三)利用互联网、展厅内外电子大屏幕等载体展示参展企业形象,方便市民了解相关信息。
(四)除各参展企业安排看房直通车以外,大会组委会也将安排便民直通车,负责接送市民看房选房。
(五)开辟绿色通道,为老人、孕妇、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办理手续提供方便。
(六)在铁东、铁西、立山三个办证大厅增设咨询窗口和受理窗口,方便市民咨询政策和办理业务。
九、开幕式
本届房展会开幕式拟定于4月19日上午8时58分在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铁西大厅东门外广场举行。
房天下讯 根据市政府决定,我市于201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举办鞍山市2014年春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现将本届房屋交易展示大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
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的,按建筑面积15元/平给予契税补贴。
2、适用范围
(1)在本届房展会优惠期内,所有由开发企业销售的、个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网点、车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均可享受按建筑面积15元/平的契税补贴。
(2)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全额购房款的最后一张发票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3)2014年3月15日前已办理房屋产权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3、补贴办法
符合本届房展会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14年4月14日至4月23日,持下列4个要件,到铁西办证大厅契税补贴窗口领取契税补贴:
(1)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
(4)领款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维修资金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
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交存维修资金的,按应交存数额的70%收取,缓交30%。
2、适用范围
(1)在本届房展会优惠期内,所有由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网点、车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全额购房款的最后一张发票以及交存维修资金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以及交存维修资金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3)2014年3月15日前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维修资金优惠政策。
3、交存办法
符合本届房展会缓交维修资金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持下列3个要件,到铁东、铁西、立山的办证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办理:
(1)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
(3)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购买新建商品房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
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购房补贴,由开发企业垫付。特价房、让利房、打折房等均可同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适用范围
(1)在本届房展会优惠期内,所有由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网点、车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首次交纳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定款或首付款等性质的费用)、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交齐全额购房款的最后一张发票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贷款购房的,要求首次交纳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定款或首付款等性质的费用)、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的时间均须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23日之间。
(3)2014年3月15日前已交纳定金、预订款、认购金等任何性质的费用以充抵购房款的,不享受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3、补贴办法
符合本届房展会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由开发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垫付购房补贴,并在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左上角产籍号上方标注“(已享受鞍山市2014年春季房展会100元/平的购房补贴)”字样,此标注内容只需在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网签页面中选择即可。
享受本届房展会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要件,如有变化,以各办证大厅具体通知为准。
今年房展会的时间是4月19日到4月23日,随着房展会的日益临近,各个参会楼盘的让利活动也正是出炉,感兴趣的朋友们赶快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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